你好,我之前在一家公司上班,我于2016年4月15日在职于2017年8月1日离职,至今2017年11月14日仍未支付所欠工资,我去劳动监察大队执法人员让我写了一封投诉信,现在仍无任何回应,我准备申请劳动仲裁未签署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之前无劳动合同,但有在那家公司上班的证明),请问我能申请吗?,能申请多长时间的双倍工资?
2025-03-03 02:18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相关规定,您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如果您已经在劳动监察大队进行了投诉,并且没有得到满意的处理,您可以考虑向当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一般来说,劳动争议的时效为一年,从您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请注意,具体的法律适用和仲裁流程可能会因地区而异,请您在行动前咨询专业的法律人士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和指导。祝您维权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