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大三被学校分配去实习 在一个中小型建筑公司做材料员 主要是带施工队领取材料 干了六个月辞职了 正常的交接手续都办完了 但是我离开这个公司半年了 工程结算时领取材料单上多出了我从未领过的材料 肯定不是我领的 现在公司要追究我渎职罪 请问这具体是什么情况
2025-09-28 13:37首先,您需要理解什么是渎职罪。渎职罪是指行为人因过失或故意不履行职责,导致公共利益遭受损失的行为。 在这个情况下,如果您的离职是合法且合理的,那么公司可能无法指控您为渎职罪。然而,如果您在离职前没有向公司详细报告并解释这些新增的材料,或者这些材料是在您的监督下产生的,那么公司可能会认为您有渎职行为的可能性。 建议您与公司进行沟通,说明您的离职原因,并询问是否需要提供额外的信息以澄清问题。此外,您可以考虑聘请一名法律顾问来帮助您了解公司的立场和可能的法律后果。 重要的是要确保您的行为符合法律规定,并尽可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您对法律问题有任何疑问,请及时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