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想问下在工厂做了八年,现因事辞工可不可以要求厂方每年补一个月工资
2025-09-28 14:05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如果您在工作期间表现良好,并且没有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您可以按照法律规定提前30天向公司提出辞职。 关于是否需要赔偿的问题,通常情况下,员工离职时,如果是因为个人原因或者不符合公司规定的条件,可能会被要求支付一定的补偿金,比如违约金等。具体数额的确定,需要依据双方签订的合同以及当地的劳动法律法规来决定。 如果您有其他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联系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