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之前是在一个小厂里做打包工的,10月29开始上班,老板说工资3000保底,12月开始是4000保底,12月16号辞职,老板本来说月底发工资,结果到现在还没发,还说12月份没做满一个月,保底4000不算数,没有签订合同,都是与老板口头约定的,怎么讨要工资
2025-04-19 12:00首先,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之日起1个月内支付劳动者工资。您已经超过了这个期限,所以您的要求是有道理的。 如果您和老板之间存在劳动合同关系,则应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处理。如果不存在劳动合同关系,则您可以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投诉,或者直接提起劳动仲裁。建议您先尝试与老板协商解决,因为协商可能更快速且成本更低。如果协商不成,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问题。 请注意,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并不构成具体的法律意见或推荐任何特定的行为方案。如果您有具体的问题需要帮助,请提供更多的背景信息,以便我们能够更好地为您提供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