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合同到期后没有续签,到期后我才离职,交接满一个月多两天才走的,公司只发80%的工资,是否合理
15天前您好,根据《劳动民法典》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如果用人单位未按照法律规定履行上述义务,则可能构成违约行为。 关于您提到的问题,您的离职时间是交接满一个月多两天之后,这表明您已经完成了与公司的交接工作。因此,如果您认为自己已达到法定的工作期限,并且公司未能提供必要的证明或手续,那么您可以要求公司支付剩余未发放的工资以及赔偿金等。 具体而言,您有权要求公司按照实际工作天数计算剩余的工资,并向您支付相当于该期间内应得工资的双倍赔偿金。此外,您还可能有权利要求公司补偿因提前离职导致的损失,如提前解约产生的经济损失等。 建议您先与公司进行沟通,尝试解决争议;如果协商不成,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希望我的解答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