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现在在一家餐厅工作,每月的十五号发工资,我工作的地方是包食宿的,有男生和女生宿舍,我在餐厅认识了个女孩子并确认了恋爱关系,我有时会到女生宿舍住,因为女生宿舍就我女朋友一个人,然后准备做到15号就辞职不做了,然后店里主管说没做满三个月压的这半个月工资是没有的,而且还说店里不允许谈恋爱也不允许男生到女生宿舍,一经发现无薪解雇,我想提问的是这样的情况下我能申请法律援助吗,理不理亏,进来这家店没有签订任何的劳动合同和其他规定,难道全凭口说,我辛苦劳动付出一个多月的劳动就一无所获吗?
15天前尊敬的客户, 您所描述的情况可能涉及劳动法中的相关规定。首先,关于是否可以申请法律援助的问题,您可以考虑向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或法律援助中心咨询,以获取更准确的信息。 其次,在您的案例中,虽然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通常情况下,员工与雇主之间存在口头约定,包括但不限于工作时间和休息时间、薪资待遇等。如果这些口头约定能够证明双方之间的劳动关系,并且不存在违反法律规定的情形,那么您的权益可能会得到保护。 最后,请注意收集相关的证据,如聊天记录、工作日记等,以便在必要时作为支持您的诉讼请求的依据。 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助到您。如有其他疑问,欢迎随时联系。祝您生活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