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一个普通职工在公司上班做了18年,如果自己不做了,可以向公司申请补助吗。
23天前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的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后,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和享受权利。如果您在公司工作了18年,并且符合法定的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条件,您可以依法提出离职并要求获得相应的经济补偿金或其他福利待遇。但请注意,具体的适用规则可能会因地区、行业及合同条款的不同而有所不同,建议您详细阅读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您的劳动合同,以获取更准确的信息。同时,也可以考虑通过合法渠道寻求帮助,如向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或者劳动仲裁机构进行投诉或申诉。祝您生活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