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2018年8月31日下午14点10分左右,我驾驶一辆白色长安CS75汽车,行驶在108国道灵丘县刘庄村路段东向西方向,与当地村民刘某驾驶的一辆红色三轮摩托机动车相撞,事故造成刘某与其车上的妻子倒地,经医院检查并无大碍,我的汽车前脸左侧损坏严重,我的汽车证件齐全,我也没有酒驾和超速也没有占到等违法行为,刘某驾驶的机动车,违法转向并且刘某没有驾驶证和机动车行驶证,车牌号等相关手续,现在刘某家人要求我赔偿他们5000元营养费,还有医院所有的花销,但是保险公司只理赔有发票部分,我想知道我能怎么办,我正常驾驶就出现这种情况,我可以起诉他们吗?
17天前您好,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作为被告方,可以考虑以下几种可能的解决方式。 调解。您可以尝试与对方进行协商,争取达成和解。如果双方能够通过调解解决争议,通常会更有利于维护双方的利益。 诉讼。如果调解不成,您可以选择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司法解释,您的行为属于轻微交通事故,您可以依法申请交通警察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行政处罚。如果您认为对方的行为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定,您还可以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举报,请求对其进行行政处罚。 法律援助。如果您经济困难,可以寻求法律援助机构的帮助,由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法律服务。 请记住,在处理此类纠纷时,应遵循合法、公正的原则,避免采取任何可能导致进一步矛盾升级的行为。希望这些建议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