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要结婚了,但是房子以前买的时候我残把我妈的名字写了上去,现在房子共有人有我,我妈,我爹。 2-然后房子用我的公积金办的公积金贷款,房产证发商还没办下来。 那么现在我要把我妈,我爹的份额(他们同意)赠予给我未婚妻,附条件就是公积金贷款结清后赠予合同生效开始履行。 或者直接赠予,我未婚妻表示接受公积金债务。 这样的赠予合同噶违法?噶可以公正?/::)
2024-10-01 06:05您的问题涉及多个方面,包括婚姻关系、房屋产权和债权债务等方面。以下是对您提出的问题的一般性解答。 关于婚姻关系 如果您已婚,并且需要考虑离婚或财产分割等法律问题,请咨询专业的家庭法律师。 关于房屋产权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共有房屋的权利人可以依法转让其份额。在您的情况下,如果您的父母同意将他们的份额赠与给您并附有条件,那么这可能构成一个合法的赠与行为。然而,在执行赠与之前,建议您先咨询一位房地产律师,以确保该赠与行为符合当地的法律规定。 关于公积金贷款 关于公积金贷款,一般情况下,借款人在还款期间有权将部分或全部权利转移给第三方。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您的未婚妻愿意接受公积金贷款的偿还义务,则您可以与其签订赠与合同,但需要注意的是,这种赠与必须是无偿的,并且应得到相关机构如银行的确认。此外,由于您尚未取得房产证,因此公积金贷款的结清以及赠与合同的有效成立都需要经过公证程序。 结论 综合以上分析,建议您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以便获得更准确的法律意见。请注意,上述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法律适用可能会因地区而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