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司干了六年,签了两次合同,第二次的合同比第一次多加了一条,说了公司未来十年公司地点会有变动但在大杭州范围内,现在公司从杭州西湖区搬直余杭区。请问有无赔偿。
8天前您提到的情况可能涉及到劳动合同中关于工作地点和期限的约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第十四条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协商一致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但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经双方签字或者盖章。因此,在签订新的劳动合同之前,您可以要求公司提供一份新合同文本,并确认该合同中的工作地点是否已经明确,并且是否有对原合同中工作地点的任何修改或变更。 如果您认为公司的行为不符合法律规定,建议您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也可以考虑收集相关的证据材料,如劳动合同、工资单等,以便在仲裁过程中更好地支持您的主张。 请注意,上述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法律适用应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具体情况来确定。在处理此类问题时,请务必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