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请教您以下几问题 1.每天工作十二小时,上六天休三天,这样是公司是合理的吗? 2.年终奖和平时的效业有特殊关系吗?可以理解成没有效业不和少发? 3.(水电站)因天气关系没有完成指标扣职工工资,是合理的吗? 4.公司与电站职工签订协议合同,(也完成指标的前题下,超出部分给予额外奖励,现如今已完成指标,超出部分不给予奖励,公司称你虽完成了其他地方没有完成,我们是一个整休)这样说合理吗? 5:谢谢律师
2025-04-18 06:57尊敬的客户。 关于您的咨询,我将尽力为您提供详细的解答。 关于工作时间的规定,各国及地区对于员工的工作时长都有不同的法律规定。在中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36条的规定,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因此,如果您的工作时间超过了这个规定,可能存在一定的争议。 年终奖通常与个人的绩效考核结果直接相关。在某些情况下,公司的年度奖金可能会考虑员工的全年工作表现,但并非所有情况都如此。年终奖的发放可能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包括但不限于员工的表现、公司的财务状况等。 在水力发电行业,由于天气条件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电力供应不足可能会对企业的运营造成影响。在这种情况下,企业有权要求员工承担相应的责任,并通过调整薪酬或其他方式补偿损失。 签订协议或合同应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如果公司在合同中明确规定了超额完成任务后的奖励机制,且该机制公平并符合当地法律法规,那么这样的约定是合理的。然而,如果公司单方面修改协议中的条款,或者未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其行为合法合规,这可能会引起争议。 鉴于以上几点,建议您详细查阅公司与员工之间的协议或合同,了解具体的奖励制度和支付标准。如果您有任何疑问或担忧,请及时向专业人士寻求帮助。 希望以上的解答能够帮助到您。如有进一步的问题,请随时联系我。祝您生活愉快! 此致, 敬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