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合同到期后是2017年12月9号到期,我一直都按时交房租,但是并没有签订新合同。现在过年回去我不想在这住了,房东不同意说必须交一个月房租,我说来年我肯定不住了,押金就当我这个月房租(签合同时候押一付一),房东说不行她不押金抵房租,还说我好好看看合同说我违约(合同上面写了过年必须15之前告知房东退房),但是这合同都到期了还具有法律效力吗?今天就是9号我只是不想多交一个月房租,想用押金抵,但是房东不同意,我想问下我这样违约了吗?那个合同算是自动生效延期吗?
2025-05-15 00:28首先,您需要仔细阅读并理解与房屋租赁相关的法律规定和合同条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如果您在租赁期间内提前终止租赁关系,通常需要向房东支付相当于剩余租期的租金作为违约金。如果合同中没有明确规定,那么通常情况下,您应该按照约定支付违约金。 其次,关于押金的问题,一般情况下,押金是用来保证您的行为不会对房屋造成损害或者破坏的,而不是用来抵扣租金。因此,即使您认为可以使用押金抵扣剩余租金,也建议先确认合同中的具体规定。 最后,关于是否构成违约,这取决于您是否履行了合同中规定的义务。如果您的行为导致了房东的损失或不满,那么可能被视为违约。然而,您提到的情况似乎并不符合这种情况。除非您能够证明自己确实无法继续租赁,否则很难认定您违约。 综上所述,建议您尽快联系房东,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并寻求法律帮助,以解决这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