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因公司组织去总部开会(分公司在江苏,总部在湖州),回来途中在高速出车祸(不是本人开车),导致眼眶骨折,算不算工伤
2026-01-13 02:00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相关法规规定,员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发生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但是,如果是在上下班途中发生的交通事故,并非是由于工作原因造成的,那么就不属于工伤范畴。 对于您所述的情况,如果您是因为公司的组织而前往总部开会,在回程中发生的交通事故,且导致了眼部骨折,这种情况可以考虑申请工伤认定。具体是否符合工伤标准需要依据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以及相关部门的调查结果来确定。如果能够提供相关的医疗证明和交通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可能可以获得工伤待遇。 建议您尽快向当地的劳动保障部门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的证据材料,以确保您的权益得到维护。同时,也可以考虑寻求法律帮助,委托专业的律师进行协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