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现在想离职(2018-6-27),但我申请离职了,说我一个月以后才可以不来上班(2018-7-27),如果现在不上班会把我这个月的工资扣除,我想下个月一号就不来上班了,请问会不会扣除我六月份工资
2025-09-05 11:09根据《劳动民法典》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因此,你有权随时提出辞职,无需提前通知。 至于你的工资问题,你可以直接向公司提出离职,并要求支付你剩余未休完的年假天数以及相应的加班费等。如果你认为公司的做法不合理或者违反了劳动法律法规,你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选择向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投诉或提起劳动仲裁。 请注意,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可能有所不同。建议你在做出决定前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或相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