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物业公司工作四年半,突然脑溢血后偏瘫生活不能自理,公司合同是一年一签的,到期后公司不在续签合同了,我们可以要求公司赔偿一年一个月的经济补偿吗?
2024-08-25 00:4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第四十六条规定,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因此,如果您的雇主已经同意您不再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并且已经提供了经济补偿金,那么您应该不会得到额外的一年的经济补偿。不过,具体情况还需要考虑具体的法律规定和您的实际情况。如果您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与我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