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提出离婚男方不同意,户口在男方家,女方可以回娘家法院起诉离婚吧?
19天前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夫妻双方因感情不和而分居满一年以上,并且经调解无效的,人民法院应当准予离婚。因此,如果女方认为与男方的感情已经破裂,并且确实在分居期间没有共同生活,那么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婚姻关系。 需要注意的是,在这种情况下,法院会考虑双方是否有共同财产需要分割以及子女抚养权等问题。此外,由于女方户口在男方家中,可能会影响到孩子的抚养权问题。因此,在提起诉讼前,建议双方先进行充分的沟通协商,以确定最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