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劳动法这边可以给我意见吗?我目前在的公司玖洲汽贸任职出险员 然后任职的时候说要兼帮忙财务 每月200补助,4月30日上班 5月18提出辞职 ,今月初来了交接人员 原本身没做过财务,当初也说了就报销和算工资之类的工作,然后有些收尾工作没有完善,由于老板娘的语气很让人生气 就顶嘴 然后第二日把交接工作完妥了 出入帐也完妥了 剩余的备用金也已退还,今天询问我交接工作已经完了,什么时候可以给我发上月工资,只有我一人没有发,老板娘不给于准确时间 说忙完再说,我回复什么时候忙完?是否没忙完就一直不给工资然后有了争执 ,她说我工作没完成交接好 可我今天已经和新来人员交接完毕与她说了 账目金额也确认了
2024-10-19 20:42您好!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可以考虑以下几点。 明确劳动合同中的约定。首先,建议查看您的劳动合同中关于工作职责、薪资待遇等方面的具体约定。如果合同中有明确说明您需要兼职做财务,并且有相应的补贴,那么按照合同约定处理。 沟通协商解决争议。如果您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侵犯,应该先尝试与雇主进行友好协商。表达清楚自己的需求和期望,以及自己在工作中所付出的努力和成果。同时,保持冷静和理性的态度,避免情绪化的语言或行为。 寻求第三方帮助。如果上述方法未能解决问题,或者对方拒绝听取您的诉求,可以考虑向劳动监察部门或工会组织投诉,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保留相关证据。为了证明您的工作能力和贡献,可以收集并保存与工作相关的文件、邮件、录音等证据。这些资料将有助于证明您的工作经历和能力,为日后可能的维权提供依据。 希望以上建议能对您有所帮助。请注意,在任何情况下,请确保您的言行举止符合法律规定,以免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祝您早日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