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饭店偷拿了二斤带鱼算违法吗?我在秦皇岛市一饭店上班,今天晚21点下班了,我趁人不备,在冰箱里拿了二斤左右的带鱼想回家给女儿吃,然后被老板发现,强迫我签字,离开饭店,辞了我,我17天的工资也一分不给了,请问我的行为算违法吗?我的工资有权讨回吗?
2025-06-09 12:26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您在饭店内窃取他人财物的行为可能构成盗窃罪。 关于您的工资问题,您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按照法律规定支付您的劳动报酬。如果您的工资确实已经扣除了,那么您有权要求用人单位退还剩余部分或全额赔偿。同时,如果您认为自己遭受了非法侵害,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