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请问逮捕通知书需要人民检查院的盖章吗?只是公安局下发就可以了吗?
2025-09-22 19:59您好! 逮捕通知书通常是由公安机关根据法律规定向被逮捕人送达的文书。在某些情况下,如涉及重大犯罪案件或犯罪嫌疑人可能有抗拒执行逮捕等行为时,公安机关可能会请求人民检察院对逮捕决定进行审查,并且人民检察院有权对逮捕决定提出异议。 因此,在这种情况下,逮捕通知书可能会由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院共同签署并加盖印章。如果仅仅是公安机关直接发出逮捕通知书,则这可能是一种临时性的措施,并不意味着逮捕决定已经得到了最终确认。 如果您有具体的问题或者疑虑,请随时联系我,我会尽力提供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