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2月办理理分期,一期没还,当时未成年父母不知情,现在收到法院传票,请问需要去吗,如果去该怎么为自己辩护
2024-12-06 02:50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是其法定代理人。在未成年人无法提供有效证明的情况下,他们的监护人可以代表他们处理相关事务。 在这种情况下,建议您首先与您的父母沟通,了解他们的意见和立场。如果您认为自己的行为不构成违约或违法行为,则可能不需要出庭应诉。 您可以向法院提交一份书面声明,说明自己对借款情况的理解,并请求法院判决免除自己的责任。同时,也可以提出证据证明自己的清白,如转账记录、还款计划等。 请注意,这些建议仅供参考,具体应对措施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在做出决定前,最好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