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江苏省扬州市某企业的一名正式员工,今年6月1日下午在车间正常生产的过程中意外烫伤,烫伤位置在腿部,面积在6×10cm左右。不存在违规现象。事后及时报告了当班主任,班长,未给予回复和处理,后自行看病,解决伤痛。医疗费用花了4000左右,留下了非常难看的伤疤。耽误2个月没有上班,现在公司给出简单处理意见,赔付8000元钱,解除劳动合同关系。感觉接受不了赔偿。如果立案起诉,自身 利益能否得到保障,麻烦律师告知一下,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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