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交了2万定金 一年后才拿到预售许可证,房子不要了,定金能退回吗?
24天前您好!根据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销售商品房,不得向买受人收取任何预订款性质费用。因此,在您没有获得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开发商要求收取的预付款属于违法所得,应当予以退还。 同时,如果开发商在收到您的预付款后并未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建设,或者因其他原因导致无法继续履行合同,则可能构成违约行为。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依法主张解除合同并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返还预付款和支付相应的赔偿金。 请记住,具体的法律适用会依据具体情况而有所不同,建议您详细咨询相关专业人士以获取最准确的法律意见。祝您维权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