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国企员工,公司现以调岗降薪一半我不能接受为由下达书面解聘通知〈合同期未满>我每月除五险一金和生活补助税后实发工资7888元,工作期差两个月七年整现公司只给我五万六千元䃼偿金这合法吗?劳动法应按应发工资计算吗?我该咋办?
2024-07-21 14:39您的情况涉及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第三十九条,企业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之一是“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如果您的行为确实违反了公司的规章制度,并且给公司造成了损失,那么您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关于补偿金的问题,您应该仔细阅读合同中的相关条款,确保在任何情况下都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如果您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建议及时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或委托律师处理此事。同时,您可以考虑与公司进行协商,争取得到更加合理的补偿方案。如果协商无果,您也可以通过申请劳动仲裁或者提起诉讼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请注意保护好证据材料,以便于今后的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