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在一家公司上班,约定的是3-5天试岗期,但是工作至第九天告诉我不合适,该公司应当支付我工资吗
回答数:913
您好!根据我国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一般为3个月)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因此,在您工作到第九天时被告知不合适的,如果您的工作表现符合录用条件,则无需支付任何工资。建议您与公司协商解决此事,以避免可能产生的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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