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未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签订合书面和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
2025-08-04 02:14《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32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因此,用人单位必须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根据该条文的规定,如果用人单位没有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内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则可以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关系已经终止。 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以下简称“《劳动民法典》”)也对书面劳动合同的重要性作出了明确规定。其中,《劳动民法典》第32条明确指出。“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综上所述,用人单位未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被视为劳动关系的终止,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等相应的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