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有个朋友欠浦发信用卡万用金18.8万元,己经还了八万,剩余的十万无力偿还,会做牢吗
14天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二款规定。“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三个月仍不归还的行为。”如果您朋友已经全额还款并得到发卡行的确认,那么他不会被追究刑事责任。但建议您朋友尽快与发卡行协商,通过分期付款等方式来解决债务问题。同时,也可以考虑向法院申请破产保护,以减轻债务压力。在任何情况下,请确保您的行为符合法律规定和道德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