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正常工作时间为早上八点至下午三点半。中午没有午休时间。但是今天领导要求我们加班到十点半。说过后补休6小时。因为还要扣除吃饭时间一小时。没有加班费
2025-06-17 15:14您提到的关于加班时间的问题,首先需要明确的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劳动者在工作时间内必须享有休息权,包括但不限于午餐时间和下班后的休息时间。如果您的公司安排了连续的工作时间,并且没有提供足够的休息时间或补偿措施,那么这可能违反了劳动法规。 如果您认为自己被强制加班并且没有得到合理的补偿,您可以考虑以下几种解决方式。 与雇主沟通。尝试直接与公司的管理层进行沟通,说明自己的情况并提出要求。如果能够达成一致,可以避免不必要的争议。 寻求人力资源部门的帮助。向公司的人力资源部门报告该情况,看看是否有任何政策或者程序可以帮助解决这个问题。他们可能会提供一些帮助,比如调整加班时间或者支付额外的工资。 联系工会或劳动仲裁机构。如果上述方法都无法解决问题,您可以考虑向当地的工会组织寻求帮助,或者将该情况提交给劳动仲裁机构,由专业的调解员或者仲裁员来处理。 重要的是要确保您的权益受到保护,并尊重合法的劳动规定。希望以上信息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