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本人现在属于返厂员工,2010-2016在这家公司上班,因家里有事于2016年5月离职。于17年8月11号再次入职,保留原职务及待遇,报到后因无电脑使用,将我安排去生产现场工作,但于8月17号时因某领导催促工作时,不小心将右手小手指前部压伤,有骨折。住院治疗,出院后,9月整月请工伤假,但是发工资时却发现有底薪和职务补贴,却无技术奖金项(本人公司工资为:底薪+职务补贴+技术奖金),公司说我没来上班,而且说工伤是我错多,拒不给,请问这种情况我能有的吗?还有,就是如果工伤鉴定为几级?赔偿,能赔多少?谢谢!
2017-11-03 22:56工伤事故,则可向当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一般属于市一级劳动局的下设机构。具体的赔偿数额,需要依据伤残等级的级别和其他情况具体分析,建议先行进行伤残等级鉴定,或者电话联系律师为您详细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