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9月9号在工地被电锯割到大拇指,缝了9针,可能评不到级吧,现在20天了还不能干以前的木工活,大概还要休息10天吧,我是临时雇佣工,每天300元一天。受伤后这一个月没法干活期间,我能找工地的老板要求要误工费吗?能要多少?
2025-01-23 23:26关于您在工地工作时遭受的伤害,您可以向雇主(工地老板)提出工伤赔偿请求。根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员工在工作中因公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治疗的,可以享受工伤待遇。 在您的情况下,如果您的伤势没有达到必须进行手术的程度,且已经接受了医疗处理并得到了适当的康复训练,那么您可以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申请工伤认定和工伤待遇。具体而言,您有权获得以下补偿。 医疗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治疗费用、住院费用等。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根据您的伤情等级确定,一般为本人工资的6个月至24个月不等。 工伤津贴。在停工留薪期内,您将得到一定数额的工资替代收入,直到恢复劳动能力为止。 残疾辅助器具配置费用。根据国家规定的标准,用于辅助您的肢体功能或日常生活活动的设备。 生活护理费。根据您的具体情况,由政府和社会提供一定的生活照顾。 请记住,具体的赔偿金额会根据您的实际情况以及当地的标准来确定。如果您想要了解更多详细信息,请咨询专业的律师或相关部门以获取准确的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