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东莞市寮步镇岭安街16号瞿成鞋厂做了三个月,工厂无理由辞退我。请问有赔偿吗?
回答数:931
根据《劳动民法典》的规定,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因此,在您的情况下,如果该厂在未提前30天书面通知的情况下,违法解雇您,您可以要求双倍工资以及经济补偿。此外,由于工作期间发生工伤等意外情况,您还可能获得相应的工伤待遇和赔偿。建议您尽快与该厂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委托律师介入处理。
快速咨询,获得更具针对性回答!
当前律师在线 26005 人今日律师解答 44328 条
首页
我的
电话咨询
5元
10元
50元
100元
根据您的满意度选择打赏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