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试的时候,没有跟我说 公司法定节假日不放假,也没有说 不放假没有加班工资。 这个属于隐瞒行为吗?违法嘛?
23天前在面试过程中,公司通常会明确告知员工关于法定节假日的安排以及是否享受加班工资的情况。如果公司在招聘时未向应聘者详细说明这些事项,并且在之后的工作中也不提供相关信息,那么这可能被视为隐瞒行为。 隐瞒行为违反了诚实守信的原则和劳动法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第四条,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长工作时间不受本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的限制。(一)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二)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因此,如果公司在明知其制度规定的情况下仍然拒绝提供相关信息,这可能构成欺骗或欺诈行为,违反了诚信原则。此外,如果这种隐瞒行为导致了对员工权益的损害,还可能导致法律责任。建议你保留相关证据并寻求法律帮助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