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一名早教老师,参加了公司送去北京总部的指导师培训,并获得了资格证书,签了三年的劳动合同,但没签培训协议。干了半年提出辞职,公司要求我赔偿食宿和差旅费合计3700左右,要么从工资扣要么赔现金,我需要赔钱吗?附上了合同照片,希望能更明白的告诉我
26天前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已经参加并完成了早教老师的培训课程,并且在培训期间取得了资格证书。然而,在培训结束后,您决定离职并向公司提出了辞职申请。 在这种情况下,关于您是否需要赔偿的问题,关键在于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以及相关协议的具体条款。如果您与公司就您的培训费用达成了一致意见,并签订了相应的书面协议,则可能需要按照协议中的规定来支付费用。 如果没有签订任何协议,或者协议中没有明确提及培训费用或相关的赔偿责任,那么通常情况下,您不需要向公司赔偿任何费用。但是,具体还需要查看你们之间的实际约定。 建议您联系公司的人力资源部门,了解具体的法律规定和合同条款,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同时,也可以考虑寻求法律专业人士的意见,以确保您的权益得到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