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家公司合并,本想能得到点赔偿,但是领导说了没有赔偿,我不想耗下去就先离职了。但是一个月后在熬的同事全部得到赔偿了,我现在还能要回我的赔偿吗?
26天前首先,根据《劳动民法典》第39条的规定,劳动者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应当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并且需要提前30天书面通知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如果您的离职是基于对补偿的不满,那么您有权要求按照法律规定的时间和方式获得相应的补偿。 然而,由于您已经离开了公司并收到了其他员工的赔偿,这可能意味着公司已经决定不再履行其未支付的赔偿义务。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考虑以下几种途径来解决问题。 与公司协商。直接联系公司的人力资源部门或人力资源经理,表达您的不满,并提出希望了解有关赔偿的具体情况。 寻求第三方调解。如果您认为公司的行为不合理,可以考虑寻求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或其他公正机构的帮助,以解决纠纷。 提起诉讼。如果上述方法都无法解决问题,您还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起诉公司,要求赔偿。 请记住,在采取任何行动之前,最好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以便获取最佳建议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