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吉林市昌邑区,区属企业。性质国有,归国有资产局,邑邑区农业局监管。职工有三百多人,有劳动局招工批复,和详细的个人档案。企业现在经营没有经营性收入,只有国家每年拨款补贴54万多,社区管理费20多万。营业执照吊销状态。至今单位没有给缴社保,什么保险都没上。我要主张单位给我缴社保,尤其养老保险和医保,最好连住房公积金及一切应得待遇。想请律师给解一下,敬请回音。
26天前尊敬的读者。 您所描述的情况涉及到企业破产重组或长期亏损导致无法正常运营的问题。在这种情况下,企业的社会保险等福利可能面临一定的挑战。然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国有企业应当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如果您认为您的权益受到了损害,可以考虑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在处理此类情况时,建议您首先收集相关的证据材料,如劳动合同、工资单、社保缴费记录等,以便于证明自己的权利。同时,您可以尝试与企业进行沟通,了解其经营状况,并寻求解决办法。如果协商无果,可以依法采取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益,例如提起诉讼要求企业补缴相关费用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希望以上信息对您有所帮助。如有其他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联系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