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朋友当时找工作的时候因为当时失业在家找了两周的工作.后来找到了一家高尔夫球场当时打电话过来说第二天早上可以上班.后来呢又说让她等着.中间公司提了一个条件就是说半年没有工资.他也答应了.因为当时急着有份工资.现在差不多七个月了当时说的工资是七千五.半年过去了第一次发全工资发了五千块钱.我就想咨询一下这样要是起诉公司的话是他们的责任还是我们的责任.当时签合同的时候这半年没有工资也没有写在合同里面..说的是这半年公司要到合同期满之后再给.合同期满是八年..然而这个月发工资之前说的是七千多块钱又只是五千块钱.比较气愤.所以想咨询一下 f
2025-03-08 23:05关于您所描述的情况,您的主要问题是关于劳动合同中的违约金条款。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48条的规定,如果用人单位未按照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支付劳动报酬,劳动者有权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和赔偿金。 在此情况下,如果您认为公司的行为违反了上述规定,您可以选择通过以下方式解决。 与公司进行协商。尝试与公司管理层沟通,表达您的不满并要求公司履行其义务。 提起仲裁或诉讼。如果双方无法达成一致,可以向当地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若调解不成,可以选择提起劳动仲裁或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 签订补充协议。如果公司同意支付违约金,可以考虑签订一份补充协议,明确违约金的具体数额和支付方式。 请注意,每个案件的具体情况可能不同,因此建议您寻求专业的法律顾问的帮助以获得最准确的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