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公在劳动市场找了个小工,到了工地由于大风没开始上班就下班了,但小工还没出工地就因为大风原因被木板砸断了腿,请问我们这算不算工伤,应该由哪方承担责任
2024-10-18 17:27根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劳动者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如果您的丈夫在工作中受伤,您可以在其受伤后立即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如果单位不认可,您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作出裁决。在此过程中,您可以寻求法律顾问的帮助以获得更专业的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