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司工作一年零三个月,公司未签劳动合同,交了三个月保险,请问公司是违法行为吗?能否拿到补偿?

2025-05-26 1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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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如果您在公司工作了一年零三个月,但没有签订劳动合同,那么您有权要求公司补签合同并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 另外,按照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如果公司在员工入职时没有为其缴纳三个月的保险费用,也构成了违法的行为。您可以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以维护您的合法权益。同时,建议您保留好相关的证据材料,如工资条、考勤记录等,以便后续维权使用。希望我的解答能够帮助到您。

2025-05-26 15:3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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