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租的房子是5年的合同,内容规定物业费等由房东承担,现在房子损坏,砸坏我的东西,对方不给赔偿,要强行搬走我的东西,我损坏的东西都是外国观赏品,需要律师帮助。
2024-07-11 05:52根据您提供的情况,您与房东之间存在租赁合同关系,合同中明确了物业费等由房东承担,且在房屋损坏导致您财产损失的情况下,房东应负有相应的责任。首先,您需要收集证据,包括租赁合同、损坏物品的购买凭证、损坏情况的现场照片或视频等,以证明损失的存在及金额。 如果合同中未明确规定房东对此类损坏的赔偿责任,您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要求房东承担违约责任。房东强行搬走您的东西,可能构成侵权行为,您可以要求其停止侵权,并要求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先与房东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您可以向当地的消费者协会投诉或寻求法律援助。如果需要,您也可以委托律师提起民事诉讼,要求房东赔偿因房屋损坏给您造成的损失。在诉讼过程中,您可能需要提供上述证据来支持您的主张。请尽快采取行动,以保护您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