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厂里安排的轮休,要用周六和周日的加班小时去抵符合劳动法吗?
7天前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因此,如果企业确有生产经营需要,并且按照法律规定进行了协商,那么在确保劳动者身体健康的前提下,可以在周末进行加班,并通过轮休的方式弥补。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企业在安排加班时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优先考虑使用法定假日; 使用非法定节假日(如周六、周日); 考虑员工的工作量和健康状况; 给予合理的补偿,例如支付加班费等。 如果您对具体的轮休安排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向我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