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卖房,我的房子收了两万定金签了合同,但是未过户,而且是按揭房,房契还没赎出来,但是中介说买防已经去办按揭,现在我不卖了,卖方要找律师查封房子要求我们赔偿房子差价,这合理吗?
2024-10-26 23:12首先,根据法律规定,房屋买卖应当在双方签订书面合同后,由双方共同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并依法缴纳相关税费。如果合同没有得到登记备案,那么合同就无效。 其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469条的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或者其他形式。因此,在本案例中,即使合同未能进行登记备案,也不影响其效力。 再次,按照法律规定,当事人有权自主决定是否将合同履行完毕或解除合同。如果合同尚未履行完毕,且合同并未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则买受人有权选择不履行合同义务。 最后,关于违约责任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13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违约的,对方可以选择要求继续履行合同或者要求对方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合同尚未履行完毕,买受人可以选择继续履行合同,即支付剩余房款和相应利息;或者选择请求卖方赔偿损失。 综上所述,如果你认为自己没有违约,你可以考虑继续履行合同,支付剩余房款和相应利息。同时,也可以与卖方协商,看是否有其他解决方案。无论如何,你都有权决定自己的权利和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