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今年6月1日跟公司口头申请休的待产假,8月18日生的孩子,到11月27日公司要求我去上班,12月31日我的生育津贴发下来了,公司扣除了我待产假两个月的保险和公积金(包含公司帮我交的那部分),产假期间公司没有发放任何的工资补贴,然后扣除了我产假期间我各人保险和公积金部分,我想问,这合理吗?我是剖腹产的,想问下南京产假多少天
2025-04-16 03:34您好,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的规定,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享有一定的待遇。您的情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产假时间。 关于您提到的问题,首先需要明确的是,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法律规定支付员工的产假期间的工资以及相关福利,包括但不限于生育津贴、产前检查费等。如果公司在产假期间扣除了员工的保险和公积金,并且未给予相应的工资补贴,这可能违反了劳动法律法规。 关于产假的具体天数,具体取决于所在地区的政策规定。一般来说,中国的产假天数为90天至120天不等,部分地区还可能提供延长产假的机会。建议您直接向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进行查询确认。 此外,如果您对公司的处理方式有疑问,可以考虑通过协商或投诉等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以上信息能帮助到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