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找了个文员工作、现在工作一个月了、单位那边要撤岗、就说我这边不适合、要么就给我调岗、要么就劝退、但是现在我不同意调岗、我可以接受被劝退、按照公司规定不满三个月、第一个月工资按照40块钱每天开、我现在不认可、我觉得不是我得原因导致的我工作不满三个月、如果当初觉得我不合适、三天五天、十天八天都可以看出来、不用拖到一个月要撤岗了才说我不合适、我现在有三点诉求、第一、我试用期这一个月要按照转正工资的百分之八十给我开、第二、不是我的原因离职的、我要申请半个月的补助、第三、劳动法规定员工入职就给办保险、但公司让我们签订自愿放弃缴纳保险的协议、现在我是不是有权力要求公司给我补交一个月保险
2024-11-27 00:59首先,根据《劳动民法典》的规定,用人单位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应当及时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因此,你有权要求公司为你补缴一个月的社保。 其次,关于你的试用期工资和补偿问题,一般来说,如果你没有提出辞职,那么公司的行为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你可以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并且按你实际的工作时间计算赔偿金。 再次,关于是否可以接受劝退的问题,你需要具体分析一下你的工作表现和能力是否符合公司的需求。如果你认为自己有能力胜任这份工作,那么你可以选择继续工作,否则可以选择离开。 最后,如果你对公司提出的调岗条件不满意,你可以向人力资源部门反映情况,寻求解决方案。如果无法达成一致,你可以考虑通过劳动仲裁或诉讼的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