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我现在在一家奶茶店工作,我们这里普遍不签劳动合同。我1月份同老板提出离职,老板以年前年后一个月不能辞职为由,说我不能辞工,我说做到三月中旬。刚刚我就工资结算问题和老板发生争执。1、老板以我年后做不满一个月辞工为由,之前扣押的半个月工资不发放给我。2、我还在职,却不能休假,即便休假也要按请假一样扣日工资。老板说即使做满一个月,扣压的半个月工资也按每日50元结算,这样合理吗?
27天前根据法律规定,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对于你的情况,如果你的工作时间符合劳动法规定的标准工作时间(即每周不超过40小时),那么你可以获得至少两倍工资作为补偿。 此外,关于你提到的假期问题,如果你的工作时间符合国家规定的工作时间和休息制度,你可以享受带薪年假和其他法定节假日的权利。如果这些权利被公司剥夺,你应该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投诉,并可能采取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 请注意,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适用情况需要结合当地的法律法规和实际情况来判断。建议你与你的法律顾问详细讨论此事,以便得到更准确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