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离职需主管同意才能到HR申请离职,没法纸面或系统提出离职,是否合法?一个月的起算期以什么时候开始?
2025-10-19 10:27《劳动民法典》第三十七条明确规定,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员工在试用期内,可以随时通知公司解除合同;如果员工在试用期后,需要提前3天通知公司解除合同。 至于您提到的“主管同意”,这可能是指公司内部规定的某种程序或者政策要求,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员工已经按照法律规定提前通知了公司,那么员工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并且无需再通过主管批准即可办理离职手续。此外,根据劳动法规的规定,公司应当为员工提供一定的经济补偿金作为离职补偿。 关于一个月的起算期,一般而言,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因此,如果员工的试用期不超过一个月,则其正式入职日期即为其劳动合同开始日期,而该月的起算期也应从正式入职之日起计算。 请注意,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规定可能会因地区和公司不同而有所差异,请根据实际情况向专业的法律顾问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