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2月8号去公司上班,说是15号发工资,到2018年1月15号该发12月份的工资,直到2018年1月17号还没有发工资,昨天公司又放了年假,工资什么时候发也没有说
回答数:308
您好,根据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的一个月内支付其工资。如果您的公司没有按照法律规定的时间支付工资,您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同时,您也可以要求公司在春节假期后尽快发放剩余的工资。希望这些建议能够帮助到您。
快速咨询,获得更具针对性回答!
当前律师在线 22355 人今日律师解答 47832 条
首页
我的
电话咨询
5元
10元
50元
100元
根据您的满意度选择打赏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