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局在线咨询 你好。我在一家餐厅当服务员。由于家里有事需要辞职。但是老板说要做满三个月才能辞职。如果没做满三个月就辞职的话没有工资!请问我现在怎么办?
10天前您好,在中国,劳动者享有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并且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劳动者提前通知解除合同的,可以得到以下几种赔偿。 经济补偿金。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补充医疗保险。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为其缴纳补充医疗保险。 工伤保险待遇。劳动者因工受伤,用人单位应当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有权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请您尽快与您的雇主沟通,了解他们关于辞职的具体规定以及可能存在的争议点,以便采取适当的行动。如果您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联系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