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4月6号产假结束,在3月20就告知主管产假结束就离职,现在主管给我说保险已经买到5月了,要求我把5月的保险费用全额交1300给公司,我不愿意交,这样可以嘛,为不违法
2025-07-01 13:21您好!根据劳动法相关规定,劳动者在产假期间享受国家规定的社会保险待遇。如果您在产假结束后仍需要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义务,则应缴纳相应的社会保险费用。如果您的产假已经结束,且您已告知主管您将离职,那么在此情况下,您可以拒绝支付剩余月份的保险费用。 然而,如果您认为自己有权终止合同并不再承担任何义务,包括支付剩余月份的保险费用,那么您可以直接通知主管您的决定,并解释为什么拒绝支付剩余月份的保险费用。此外,您还可以考虑与公司协商解决这个问题,例如寻求公司的理解和支持,或者提出解除合同的建议。无论如何,都应该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护和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