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的问题是这样的:我进公司的时候签订合同的时候说的是缴纳五险一金的,还有餐补啊什么的补贴,而且合同是这样写的。结果现在两个月了,突然说补贴什么的取消了,一直没发,五险一金也没交,关键之前也没说过。所以,我去找他协商,但没有效果。他的意思就是不行就辞职,但我这样辞职是不是应该有赔偿呢。 谢谢!
2024-08-16 01:12你好,关于你的问题,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如果你与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并且在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有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那么公司在未履行这些义务时,你可以要求公司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首先,你有权要求公司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中的保险和福利条款。如果公司拒绝履行,你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按照法律规定为你办理社保和福利。 其次,如果公司违反了合同规定,解除劳动合同而没有支付经济补偿金,这种情况下,你可以要求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 最后,即使公司不同意调解或协商解决,你也有可能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建议你在处理此事前,先了解相关的法律知识,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