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家私人减肥店,上班,上了半年了,当初进店的时候,和老板签了3年的合同,如果没有住满3年的话,就要付1万的违约金,我5月份就给老板说我想辞职,老板一直不同意,现在都8月份了,前后总给老板说了,4次,想辞职,最后次,就这两天,原本月底发工资的,可以她知道我不想做了,要走,所以工资就没有发给我,再加上,他本身就给我押了一个月的工资,到今天,她有2个月的工资,没有发给我了。然后我现在马上就想辞职走人,那我两个月的工资怎么办????
2024-12-07 13:46首先,根据法律规定,员工有权在合同期限内随时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且不需要支付违约金。但是,在您的情况下,由于您的工作时间不足三年,按照合同约定需要支付违约金。 因此,建议您与雇主进行沟通,明确说明您的离职意愿以及相关费用事宜。如果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您可以考虑通过劳动仲裁或诉讼途径解决争议。在此过程中,请保留好所有相关的证据,包括但不限于合同文本、聊天记录、考勤记录等,以支持您的主张。同时,也可以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