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我想请问你一下。我父亲借钱给别人,现在日期已经过期了2年了,我也咨询过律师他说现在借条在2017年的时候改成了3年,然后我就打电话给借钱的人,他没接就发了个短信给我短信的内容是:吴光青,我郑步权写给你的借条从今日起三年内有效时间延迟到2021年12月30日,在这期间内我将分期将钱汇给你,今年在12月底之前汇你一小部分,明年最少也汇你叁拾万,三年内一定还清借条上数额,郑步权于2018年5月23日我就想问一下这样的延期在法律上有用吗?我就怕欠条过期,这个短信也没法律效益。
2025-08-04 04:06您好,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借款合同的诉讼时效为2年,即自借款人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如果您担心债务人到期不归还借款,可以要求对方出具书面的还款承诺书或签订补充协议明确还款期限和方式,并保留相关证据。同时,您也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纠纷,比如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建议您尽快与债权人沟通并协商解决方案,以避免可能产生的法律责任。